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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官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半岛体育官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聚焦主业,集中优势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制药装备等板块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529.08万元,较上年同期546,044.49万元降低18.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30.56万元,比上年同期32,929.74万元降低2.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246.95万元,比上年同期26,974.32万元增长30.67%。影响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泰美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所致。上海泰美于2021年6月30日终止了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业务代理,上年同期的营业收入中包含了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代理业务收入。剔除上述影响后,按照不合并上海泰美财务数据核算,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0%。

  2半岛体育、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1)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泰美收入结构发生变化;(2)受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影响,公司冻结的隋涌等 9 名自然人持有的新华医疗股票公允价值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3,409.29万元。

  (二)公司贯彻落实“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十二字工作指导方针和高质量发展总基调,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 凝心聚力、奋勇争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深入执行重点客户“请进来”和“走出去”销售模式,推广重点客户“请进来”,将重要客户邀请到公司参观,主动“走出去”拜访重要客户。做好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的公关工作,巩固专家资源,争取订单的同时将新华医疗产品打入行业高端用户。统计国家、省级层面的医学中心和方舱医院建设情况,把握市场增量契机。

  通过借鉴先进的、前瞻性的售后服务理念半岛体育,规范售后服务流程,完成感染控制事业部15个“售后码头”仓库与客服小仓、生产大仓的数据对接和串联,实现配件流转及库存管控,同时实现客户微信报修,设备出厂发货,设备临近维保期后的系统自动判断、派单至当地客服工程师,服务现场工时、故障点、服务内容、处理方法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一体化流程服务。公司以感染控制事业部售后服务模式为蓝本向各经营单位推广,不断向售后服务平台集成化、服务标准化发展,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报告期内,公司中长期研发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智能环形加速器系统研发项目开始进行型式检验工作;“85cm64排大孔径螺旋CT项目”完成样机组装,开始进行整机联调;智能化内镜中心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内镜对接机器人、自动对接机器人、自动对接平台开始进行样机组装;“旋转式BFS项目”完成主机关键工位方案设计。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注册取得显著成绩,申报专利113项,新增授权专利204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登记软件著作权16件;取得新产品注册证6个,标准发布和审定2项。“连续式塑料瓶吹灌封一体机”和“基于多模式引导的高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通过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结论为国际先进水平,并荣获2022年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产品。公司创新成果层出,彰显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集采降耗,实现节流增效。通过对产品采购目录进行梳理,加强集采破除独家,将招标工作深度推进,杜绝围标、走流程现象发生,坚持内部融合、外部招引,做好外购件集采的前提下,根据物资分类,对批量大、额度大、价值高的加工件逐步进行集采,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五大类系列产品的集采,扩大了集采的范围,以供应链安全和降本增效作为出发点,引入国内同等质量和性能的合作单位,实现了部分采购件的国产替代。

  一是修订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增加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班子考核分数与干部个人考核分数挂钩,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完成了对干部的考核工作。二是拓宽销售人员晋升渠道,组织开展分公司总经理公开竞聘,在公司内部选拔培养一批懂营销、会管理、肯上进的复合型营销管理人才队伍,创新公司销售管理模式。三是组织开展产品专家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新梳理产品专家定位。四是下发《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对各单位骨干及以上人才进行盘点更新,建立起“高-中-初”人才库;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政策解读,配合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终期评估工作,申报入选高新区火炬英才,做好各类人才补贴申报。

  一是合理优化人员配置,以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抓手,保持人员数量合理增长,同时进一步规范控股权属单位招聘组织管理,严格执行逢进必报,事前审批原则,做好人力资源系统数据跟踪。二是进一步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按计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开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培训;组织开展岗位说明书更新修订工作,为设定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提供基础依据。

  一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目前正在积极接待投资者现场及线上调研,举办路演活动,做好投资者及分析师的咨询、来访及调研工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加快主业发展,拓展公司规模。二是股权激励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实现了经营者、核心管理者和技术骨干三者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有效结合,企业和员工真正成为了利益和命运共同体。

  2022年3月,公司注册地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疫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了解到方舱医院建设信息,迅速与承接方取得联系,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克服种种困难为多地方舱医院和隔离点提供了CT方舱、PCR实验室方舱、洗脱烘一体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专人全程跟踪设备交付安装,克服了过程中遇到的人员无法流动、物流无法正常运转等困难,提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和安装。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朱庆国先生、王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928,427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356.43万元。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给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Karlmed GmbH增资的议案》

  Karlmed GmbH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为20万欧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出资设立,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产品,消毒和灭菌设备和一次性产品,制药设备,环保设备,手术器械,骨科设备和配件,电外科设备和配件,康复设备,仪器和支持软件半岛体育,实验室设备,实验室机器以及空气净化产品;以及医疗产品的维修和咨询。注册地:Carl-Zeiss-Ring 12,Ismaning。

  为进一步抢占高端手术器械产品市场,培育Karlmed GmbH进口品牌的竞争优势,公司决定打造Karlmed GmbH德国品牌上市销售。根据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要求,为满足Karlmed GmbH产品上市销售条件,公司已启动Karlmed GmbH手术器械MDR的CE认证,综合考虑目前Karlmed GmbH的财务状况,为保证产品尽快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拟对Karlmed GmbH增资70万欧元。

  增资完成后,Karlmed GmbH的注册资本变更为90万欧元,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等保持不变。增资后,可助力Karlmed GmbH手术器械产品按照新法规要求上市销售,拓展国内外市场,壮大公司的市场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毛利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韦仲德”) 成立于2015年12月,其注册资本为6,411.08万元,其中上海北黑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87.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弘华”)持股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持股332.7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901%;自然人郑开荣持股320.5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游国明持股320.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陈伟持股201.9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15%;自然人贾凤波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陈志鹏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辰韦仲德的经营范围为医疗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食品销售。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辰韦仲德1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伟。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1332号),以 2022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27,600.00万元,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为准。公司将以国资管理单位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不再持有辰韦仲德的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朱庆国:男,汉族,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员。历任公司制药设备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制药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制药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新华医疗菏泽分公司负责人。

  王加强:男,汉族,1978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员。历任感染控制设备厂主任工程师;感染控制产品事业部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朱庆国先生、王加强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韦仲德”) 成立于2015年12月,其注册资本为6,411.08万元,其中上海北黑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87.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弘华”)持股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持股332.7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901%;自然人郑开荣持股320.5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游国明持股320.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陈伟持股201.9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15%;自然人贾凤波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陈志鹏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辰韦仲德的经营范围为医疗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食品销售。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辰韦仲德1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伟。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1332号),以 2022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27,600.00万元,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为准。公司将以国资管理单位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不再持有辰韦仲德的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避免投资风险,更好的促进公司主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朱庆国先生、王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朱庆国:男,汉族,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员。历任公司制药设备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制药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制药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新华医疗菏泽分公司负责人。

  王加强:男,汉族,1978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员。历任公司感染控制设备厂主任工程师;感染控制产品事业部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朱庆国先生、王加强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韦仲德”)1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伟。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辰韦仲德成立于2015年12月,其注册资本为6,411.08万元,其中上海北黑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87.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山东弘华持股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持股332.7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901%;自然人郑开荣持股320.5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游国明持股320.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陈伟持股201.9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15%;自然人贾凤波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自然人陈志鹏持股128.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辰韦仲德的经营范围为医疗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食品销售。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参股公司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辰韦仲德1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伟。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市场法对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1332号),以 2022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127,600.00 万元。后续公司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为准,公司将以国资管理单位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与对方协商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不再持有辰韦仲德的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经营范围: 医疗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食品销售。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辰韦仲德2021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辰韦仲德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辰韦仲德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由陈伟和吴永同出资设立,其中陈伟认缴出资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吴永同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16年12月22日,陈伟将其持有的44.67%的股权转让给吴永同、郑开荣、游国明、陈金国、贾凤波、陈志鹏、陈金元、柳健、邵卫星、周金发、贾庆伟、赵树军、蔡元桂、肖文付、左立春、谢利平(以下简称“吴永同等16名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2,51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33%;吴永彤等16名自然人股东认缴出资2,48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67%。

  2017年12月28日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乐翕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411.08万元。增资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2,51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25%;吴永同等16名自然人股东认缴出资2,48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74%;上海乐翕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87.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16%;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2.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9%。

  2018年5月11日,陈伟将其持有的2.94%的股权转让给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2,48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31%;吴永同等16名自然人股东认缴出资2,23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74%;上海乐翕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87.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16%;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2.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9%;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7.69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3%;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0.86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1%。

  2021年6月1日,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永同及陈金国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伟。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3,16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42%;郑开荣、游国明等14个自然人认缴出资1,83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57%;上海乐翕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87.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16%;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2.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9%。

  2022年3月10日,上海乐翕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9.16%股权转让给陈伟。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3,755.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58%;郑开荣、游国明等14个自然人认缴出资1,83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57%;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2.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9%。

  2022年3月31日,陈伟、郑开荣、游国明、贾凤波、陈志鹏、陈金元、柳健、谢利平、邵卫星、赵树军、周金发、贾庆伟、蔡元桂、肖文付、左立春将其合计持有的70%股权股权转让给上海北黑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伟认缴出资201.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5%;郑开荣认缴出资320.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游国明认缴出资320.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贾凤波认缴出资128.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陈志鹏认缴出资128.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上海北黑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487.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1.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6%;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2.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9%。

  辰韦仲德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7月29日出具《新华医疗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辰韦仲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1332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专业人员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评估目的,认为市场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的最终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辰韦仲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27,600.00万元,增值额为60,146.90万元,增值率为89.17%。

  截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辰韦仲德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结束,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为准。公司将以国资管理单位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不再持有辰韦仲德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拓展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将山东弘华和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辰韦仲德12.8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退出本投资项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辰韦仲德股权在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内核算,不会对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不存在为辰韦仲德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辰韦仲德理财的情况,辰韦仲德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